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产教融合质量,紧跟国家职业教育改革步伐,打造广外艺产教融合新平台,根据《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第一批产教融合平台校级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一)现代产业学院
(二)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
(三)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四)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现代产业学院
围绕“乡村振兴”“双百行动”“大民生、大文旅、大商贸”等领域,与地方政府、园区、行业、企业等多元主体协同共建现代产业学院,打造集产、学、研、转、创、用于一体,互补、互利、互动、多赢的实体性校企协同育人平台。
(二)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
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以下简称实践中心)分为学校实践中心、公共实践中心、企业实践中心。学校实践中心的建设单位为职业院校及下属二级学院。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基地须具备较好的实训条件,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团队,具备良好的虚仿技术应用基础,具备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切实解决实习实训中的“三高”“三难”问题。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
项目应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民生、文旅、商贸”等领域,充分体现产教深度融合、校企紧密合作。项目内容立足校企协同育人,引入企业真实课题和项目,校企共同开发实施实践项目,及时把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引入教育教学实践,促进学生在“四真”环境中学习应用知识、技术和技能,推动校企协同育人。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申报流程
1.申报项目应符合学校发展战略布局和特色专业方向,具有较高的创新性、产业适配度和行业前景。
2.项目申报应与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指标任务和省域双高建设指标任务相结合。
3.申报项目应具有明确的实施计划和预期成果,具备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4.项目申报由各二级学院组织,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电子版申报书(word可编辑格式、盖章版pdf各一份)、盖章版汇总表(pdf扫描件),并提交至材料投递邮箱:huangjw@gtcfla.net。
具体申报指南见对应项目类型附件。
四、评审流程
1.政策合规性审查。校企合作与实训管理部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项目进行政策合规性审查。
2.初步筛选。校企合作与实训管理部依据文件要求和遴选指标对政策合规性审查通过的申报项目进行初步筛选,筛选出符合条件的项目。
3.专家评审。校企合作与实训管理部组织专家对通过筛查的项目进行专业评审。评审内容包括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预期成果等方面。
4.立项决策。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校企合作与实训管理部提出立项建议,并进行校级立项发文,同时开展项目培育。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0日止,逾期不接受申报。
六、其他事项
因产教融合质量工程校级立项、培育是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遴选的前提,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产教融合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申报工作,认真组织申报,按时、保质、保量提交申报材料。
如有疑问,请与校企合作与实训管理部联系。
联系人:黄嘉文 联系电话:38457212
附件:1.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
2.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指南
3.虚拟仿真实训基地项目建设说明
4.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建设指南
5.学院申报汇总表
校企合作与实训管理部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