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5号)精神及学校工作部署,为认真做好期末、寒假期间实训室安全工作,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实训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训室安全工作,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各教学单位要深刻认识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责任,加强实训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实训室安全工作落细落实、见行见效。
二、全面开展期末实训室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1)开展 “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实训室危险化学品、气瓶、煤气管道、仪器设备、废弃物、用水用电等安全管理,开展实训室环境卫生治理和过期试剂等物品的清理工作。
(一)单位自查
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1月12日前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形成台账,及时整改,并将纸质版《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专业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提交至校企合作与实训管理部(五山校区行政楼802室)。
(二)学校检查
学校将于2025年1月13-17日组织开展全校实训室安全现场检查。
(三)隐患整改
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能立即整改的确保放假前整改到位,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三、做好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
(一)落实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实训室开放管理
放假前彻底清扫实训室,妥善处理实训仪器设备等实训用品,保持实训室干净、整洁;假期不再开展实训活动的实训室要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工作,关好水、电、气,在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及卫生环境清理后,关停水电等开关,关闭门窗(确保观察窗不被遮挡)并张贴封条。
强化实训室使用申请备案制度,坚持“一用一申请”。假期确需使用的实训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各教学单位要掌握相关实训和人员情况,评估实训风险,严禁开展高风险实训,做好实训室安全预案。寒假期间使用实训室的项目负责人(实训指导教师)应履行申请和报备手续,在信息服务平台填报《专业实训室使用申请表》,完成审批流程后方可使用。
(二)落实假期值班巡查制度
各教学单位要结合所属实训室开放情况做好假期值班安排,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强化岗位责任,确保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如遇突发事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妥善处置,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并及时报校企合作与实训管理部和保卫部。
四、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带头深入各实训室,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实训室自查自纠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此次安全检查顺利完成。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2.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专业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校企合作与实训管理部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