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为落实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实训室安全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守安全红线底线
当前严峻、复杂的安全形势对学校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各单位要深刻学习、领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加强实训室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健全安全工作机制,将实训室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各级领导、具体岗位和相关人员。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排查各类实训安全隐患,闭环抓好各种问题整改,强化防范应急措施,坚决遏制实训室安全事故,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二、突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各项制度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结合实际抓好安全学习的贯彻落实。突出抓好实训室、实训活动的安全风险评估。高风险实训项目,必须事先制定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和相关培训,并报校企合作与实训管理部备案。
校企合作与实训管理部将通过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全校实训场所使用情况。严格落实实训室安全准入制度,学生开展实训须有实训室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指导。
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实训室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对实训室和相关实训活动的巡查、巡视和监管,及时发现风险隐患、违规行为,及时处置、上报突发情况。
三、加强教育培训,夯实安全管理根基
全校上下应全面落实“全员、分类、分级”的要求,加强对各级各类人员的实训室安全教育培训,细化教育培训内容和标准要求。各教学单位应组织实训课教师结合自己的课程对学生全面开展安全教育,主要从安全问题重要性,实训室规则、制度,实操演练过程的注意事项以及课前课后5分钟维护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未经过学校和教学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实训室和从事相关实验活动。
各单位还可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校园网等途径宣传实验室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同时,各教学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训室安全处置应急预案(附件2),开展应急演练,配齐实训室个人防护、应急处置器材和设施设备,提高师生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
四、开展自查抽查,层层压实管理责任
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实训室安全工作,并于3月10日前组织对本单位实训室安全工作开展全面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堵塞漏洞。校企合作与实训管理部将对全校实训室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抽查,对敷衍了事、工作不力,不落实、不到位、不沉底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以及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行为造成实训室安全事故的情况和个人,在学校层面进行问责和通报。
完成安全教育后,各单位请将安全教育佐证材料(安全教育方案文字稿、活动图片、视频、音频资料等)和应急预案于2023年3月13日前报送至校企合作与实训管理部(五山校区行政楼802室)。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
2:XXX学院XXX实训室安全应急预案(模板)
校企合作与实训管理部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