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近几年,学校新建、改建了一批实训室,为了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实训室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学院 “审核评估”工作提供信息保障,学校决定核实和确认专业实训室的基本情况,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训室基本信息统计
1、请各二级学院参照《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专业实训室情况一览表》,结合本学院实训室现状,对实训室名称、使用面积等相关内容进行认真核对、确认,若有变动用红色字体更改,并在备注栏内进行变动说明;反之则在备注栏中注明不变;对于新增的实训室,请在表格中增加数据并用红色字体在备注栏备注“新增”。
二、实训室门牌标识规范
学校新建、改建了一批实训室,导致现有实训室名称、门牌标识跟学校统一标识中的名称有出入,现决定统一实训室门牌标识,与学校规范实训室名称一致。请各二级学院按照要求统一实训室门牌标识,按实训室规范名称上报本学院需制作的实训室名称,安排如下:
1、上报材料:《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专业实训室门牌标识明细表》,实训室标牌所写名称一定以学校正式公布的建制为准,各实训室下设的分室可写为“XXXX实训室”或“XXXX实训室 I、XXXX实训室II……”,如“数字化语言实训室I、数字化语言实训室II,会展营销实训室I、会展营销实训室II……”。
2、现实训室标牌与学校统一的标识规范不一致的标牌,上报重新制作。
4、实训室门牌标识由学校统一订做、统一挂牌。
以上内容核对完毕由各二级学院分管实训院长(主任)签字后于2019年9月26日前将纸质版交至实训管理中心(行政楼802房间)。
本次核对的实训室信息是我校实训室信息化管理实施的基本数据,同时也是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的基础,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准确、及时地完成相关内容的核实。
特此通知。
实训管理中心
2019年9月16日